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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2016-09-28 02:25  

(铁岭市教育局)

一、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二、学校必须设立宿管处,明确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建立学生宿舍巡查、值班制度,宿管人员坚持每天早、晚查宿,夜间有人值班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四、学生宿舍的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位置、宽度、数量符合消防技术要求并保持畅通,楼梯扶手牢固。

五、学生宿舍各楼梯口及安全出口要有指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标志,应急照明灯具齐全完好。

六、加强对住宿学生出入校门的管理,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若发现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七、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私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水器等),严禁使用明火。

八、宿舍内床架、铺板等设施要安全牢固,符合标准。

九、宿舍内严禁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木棒等危险品。

十、住宿生入住或停止住宿,需经宿管处批准并备案告知家长或监护人,有潜在传染病或特异体质及精神心理疾患者,家长及监护人应及时告知宿管处,以便联系沟通。

十一、要适时安排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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