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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重大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2016-09-29 23:58  

一、总则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保障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处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重大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的对策和措施;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突发重大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承担和履行学校突发重大治安案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等职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三、各类突发治安或刑事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保卫处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指挥部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应急指挥部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疏散引导小组负责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医疗救护小组负责救护受伤学生和其它伤员。

7.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救护、学校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组织信息畅通。

8.警戒保卫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9.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学校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调查清楚来电、来信人的身份和意图,维护学校和人员安全。

1.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告。因个人纠葛收到恐吓电话和信件的人,若事件有可能影响个人人身安全或学校安全,则必须向学校领导报告。

2.收到匿名恐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对来电人的无理要求,不要马上拒绝,通过商谈的形式延长通话时间,尽可能从对方获得最多的信息。有来电显示的电话机应记下对方的电话号码,否则可用写字条、做手势的方法示意身边的人员,向有关部门查询电话号码,有条件的可对恐吓电话作录音。

3.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对恐吓电话和信件进行分析研究:

(1)立即派专人在收到恐吓电话的话机旁值班,电话机应装有来电显示。

(2)若来电来信人姓名、身份和意图明确,对方因个人纠葛失去理智而实施恐吓行为的,学校应当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该事件。

(3)若来电来信人匿名,应急指挥部应通过来电人的口音、音色、口气、语调、语言特征和通话内容,来信人的笔迹、信件内容进行分析,并在学校中发动干部职工提供线索。通过初步推测作案人的动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对于匿名的恐吓电话和信件事件,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局报告,应当争取警方尽快加入事件调查。对于破案的计划和策略要保密。

5.对于与学校及职工无经济或其他纠纷,为勒索钱财或报复社会的人物的恐吓电话和信件,学校除全力配合警方破案外,应当提高戒备,制订预案,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对于有可能受到袭击的人员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其安全。

(三)学校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告。

可疑邮包是指:邮戳异常(寄包人地址与邮戳地址不符)、字体奇特、打印粗劣以及收件人姓名、形状、重量、气味、包装包扎、邮包内的声音都异常。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学校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或发动机动车。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当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当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当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应急人员在学校内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学校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学校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学校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保卫处或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或指派人员应当迅速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学校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有需要的情况下学校要封锁大门并通知辅导员做好警戒。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学校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学校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当把事件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在校学生失踪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尽快查清学生去向,找回学生,维护学生安全。

1.发现学生失踪的人员应当立即向辅导员汇报,辅导员调查后向学校汇报。

2.学校应当确认学生是否已失踪:

(1)应当确认学生不在学校建筑物和校园内;

(2)应当有同学、教师或其他人员看见或了解学生已离开学校;

(3)应当向学生家长、亲友、同学等了解失踪学生去向;

(4)外地学生失踪,应当了解该学生近日是否有家长、亲友等来本地;

(5)应当了解当日是否有外人来校探望过该学生;

(6)应当了解该学生最近在学习成绩、同学交往、经济负担、社会关系、精神状态或身体感情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7)在学校周边的游戏机房、网吧和其他场所是否有该学生。

3.学校确认学生已失踪,并与学校、家庭、亲友、同学失去联系,应当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报警,请公安部门协助学校寻找该学生;

(2)立即通知家长,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寻找该学生;

(3)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寻找失踪学生工作;

(4)学校领导应当召集会议,通过失踪学生同班同学、辅导员、任课老师、班干部和家长,了解失踪学生的思想和精神状况,出走时可能携带多少钱款,以及可能的去向。应当耐心细致地做了解学生去向的同学的思想工作,让他们说出实情。

4.学校应当成立寻找失踪学生的专门小组,制订寻找计划,组织人员到失踪学生有可能去的地方去寻找,并保持与警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应当安排人员值班,一天24小时畅通。

5.失踪学生找到后,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并向公安局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制止斗殴,避免人员伤亡。

1.获得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卫处和学校领导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向公安局报警。

2.相关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送医校,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领导、保卫处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9.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11.学校领导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学校被盗事件应急程序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学校负责人,上级主管领导,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2)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处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评估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依据。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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