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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2016-09-29 23:52  

1.应急工作预案指导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防控医疗急救工作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2.应急工作组织领导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全面负责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领导、指挥校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设备、医疗救护、现场处理、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应急处理工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实行疫情报告制度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各单位要立即(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向学校卫生保健所报告:①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病暴发、流行的;②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③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2)学校卫生保健所必须在事发2小时内向主管校级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许隐瞒、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在报告的同时,必须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司其职,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配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5)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学校报告突发安全事件及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对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要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6)学校设立卫生突发事件、疫情报告及业务咨询热线: 024-72216057,及时听取校内师生的疫情报告、急救求治和解答问题。

4.突发疫情应急处理

(1)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启动工作,组织专家(包括上级卫生医疗机构专家参加)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对突发事件采取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评分工作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分头落实到位。

(2)应急预案启动后,要严格服从工作组的统一指挥,并全部到达规定岗位同时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救护交通通讯工具。

(3)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对突发传染病等事件,要立即进行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4)学校卫生保健所要协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对突发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感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和群体性防护。

(5)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权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各部门和个人应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6)学校卫生保健所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应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按规定将病人及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到接诊的指定医疗机构,学校卫生保健所内要采取严格的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要对传染病人以及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等措施,传染病人应予以配合。

(7)对确诊的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应依法向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同疾病控制机构立即对可能受危害的人员进行流调和必要的控制措施。

(8)突发传染病流行时,各部门应迅速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配合学校卫生保健所以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做好疫情收集报告,人员的分散防备,并为师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

(9)对校内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员,学校要组织做好预防工作,学校卫生保健所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对传染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10)各部门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染途径,防止扩散。

(11)在突发事件中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措施时应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学校保卫处协同上级公安部门依法强制执行。

5.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

(1)食物中毒事故报告

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5例以上)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发现者应立即向学校卫生保健所报告。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发现多例(5例以上)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应立即向卫生保健所所长报告。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校级领导汇报。突发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负责具体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2)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卫生保健所全体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均有义务参加力所能及的抢救。要以最短时间将发病者送至医院救治。同时,对全校师生展开地毯式排查,一旦发现疑似病人,立即送学校卫生保健所救治。学校卫生保健所组织力量对发病人员进行救治,主要进行应急的对症处理,并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严重者,应及时转上级医院,并携带详细的病历记录。

(3)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辅导员及学生应全力协助医院救治人员及卫生防疫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协助有关部门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部门检验。

(4)食物中毒的善后处理

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各部门要积极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并及时与其家人取得联系,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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