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与伤害,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高校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现将相关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做如下说明:
一、突发事件的分类与分级
1.突发事件的界定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且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校园安全、稳定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
2.突发事件的分类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疾病、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动物疫情、重大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
(2)事故及自然灾害事件。指学校楼、堂、馆、舍建筑物倒塌事故,水、电、气、网络等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以及气象、水旱、生物、地质等灾害或由此诱发的灾害影响到师生生活,造成师生伤亡的突发事件;
(3)消防及校园治安事件。指校园发生的火灾,重大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拥挤踩踏安全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校园打架斗殴、失窃、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集体罢餐、罢课、非法传教、聚众闹事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4)学生突发事件。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事件,如由心理原因引发的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等突发事件。
3.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低到高分为:一般事件(IV级)、较大事件(III级)、重大事件(II级)和特别重大事件(I级)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件(I级):主要指发生在全校范围内,造成师生人身和财产重大损害,对教学及社会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重大事件(II级):主要指发生在我校部分单位范围内,造成师生人身和财产较大损害,对学校教学及社会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较大事件(III级):主要指发生在我校某单位范围内,造成师生人身和财产一定损害,对学校教学及社会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一般事件(IV级):主要指发生在我校某一单位范围内,造成个别人员轻伤害和一般财产损失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
1.控制局面,快速反应。学校保卫处作为学校突发事件的第一报警台,保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发生突发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要做到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向保卫处和分管校级领导报告、第一时间向有关专业部门求援,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确保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控制局面。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发生突发事件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统一部署、指挥,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下,各司其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3.分类负责,及时处置。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按照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工作,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校园稳定。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要充分重视信息工作,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密切关注师生的思想动向,做到对情况了如指掌,一旦有相关突发事件发生,要紧急行动,各部门负责人及辅导员要及时深入第一线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形成全校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严防事态扩大。对突发事件知情不报、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教育疏导、化解矛盾。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根本目的是保证学校的稳定,所以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相关工作极为重要。各部门负责人及学生管理人员要着眼大局、立足本职,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6.稳定师生,归口宣传。发生突发事件后,由学校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新闻,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三、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兆东、钟世新
常务副组长:赵 凯
副 组 长:王智勇 伊宏伟 刘 辉 蔡 田 曹丽萍
方 鹏 韩 军
成 员:各中层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
主 任:张延平
副 主 任:代玉成 常 超
成 员:保卫处全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