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是高等学校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阵地之一,是学校仪器、设备比较集中的场所。为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非工作需要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二、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制度,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实验室的安全消防工作,由消防负责人负责。该负责人负责管理实验室范围内一切消防安全事宜,有权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四、实验室内一切线路布置、电器安装等等,必须办理正式维修手续,由有关部门指定的正式电工实施。
五、实验室内严禁一切抽烟、违章使用电器、乱拉电线、乱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有碍消防安全的行为。
六、实验室使用期间,所有通道要保持通畅,门可以随时向外开放。实训教师与消防负责人负责管理学生实验秩序。发生火灾时要积极组织疏散、扑救、报警。在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或少受损失。报警电话:119。
七、消防负责人每天上下班要检查电器、电路、消防器材等完好无损;
八、实训中心主任每月组织一次消防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早日解决,以确保实验室处于安全完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