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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台账和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2016-09-29 23:31  

一、各部门、学院必须有安全隐患台账和安全工作档案,并分类存放。

二、安排专人负责安全隐患台账和安全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及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

四、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五、安全基本情况包括内容

(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各部门、学院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及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五)其他与安全有关情况。

六、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七、根据每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内容包括:排查时间、隐患数量、隐患类型、整改完全情况、整改完成时间、负责人姓名。

八、安全隐患台账和安全工作档案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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