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按照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的相关要求,3月22日21点,保卫处、学生处联合新城区公安分局对学校公寓4号楼进行管制道具、易燃易爆品、危险品、非法刊物等进行检查。主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党委委员、校长助理方鹏、保卫处副处长常超、学生处副处长迟宝策及各院主管安全工作副院长、辅导员参加本次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对管制道具、易燃易爆品、危险品、非法刊物等违禁物品进行全面、仔细的清查,努力做到既严格检查,杜绝隐患,又注意方式方法,争取学生的理解配合。检查发现,学校严格禁止学生在生活区使用违禁物品的规定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落实,绝大部分学生能严格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携带违禁物品进校园。
本次检查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学校将制道具、易燃易爆品、危险品、非法刊物等检查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之中,通过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大学生犯罪的目的,为创建“平安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