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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2016-09-28 02:13  

(铁岭市教育局)

一、每学期必须保证开展两次大规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学校没有能力解决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二、坚持日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保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整改活动,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常态化。

三、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要有学校主要领导、分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及检查人员签字。

四、积极配合公安、交警、消防、综治、卫生等部门开展的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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