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教育局)
一、上下学期间,指派专人配合交警维持校门外交通安秩序,保证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对家长租赁的车辆,要提醒家长聘请符合交通法规标准的司机并签订相关安全协议。
二、定期组织校车司机、随车照管员安全培训,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三、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校车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整改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协调交管部门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更新交通警示标志、斑马线、红绿灯、减速带等安全设施。
四、学校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