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是健康幸福快乐的前提”和“安全是工作学习生活的保障”的指导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全校师生参加各种大型集会活动中的安全,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校园集会中的突发事件发生,且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控制局面,指挥师生迅速撤离,防止事态扩大,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三、适用范围
(一)活动场所
指在校园内(包括室内和室外)举办的各种集会。
(二)主办单位
指校内各部门。
(三)活动类型
指大型学术报告、讲座、会议、大型文艺活动、体育活动、毕业生招聘会、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各种展览及社团活动等。
(四)人数标准
室内:200人以上;室外:500人以上。
四、警戒类型
(一)火灾引发的突发事件,包括电器或线路起火、人为纵火、易燃物起火、爆炸物引发的起火以及吸烟起火等引发的火灾。
(二)群众骚乱引发的突发事件,包括在活动中起哄、恶作剧、发生奇异声音以及做出奇异的举动而引起的混乱,或因摩擦引起的群殴而引起的混乱,或因为精神病患者以及具有激进思想者的偏激行为引发的突发性事件等。
(三)爆炸引发的突发性事件。
(四)停电引发的突发性事件。
(五)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突发性事件,如地震等自然灾害引发的混乱等。
五、审批程序
凡由校内各部门在校园内(包括室内、室外)举办的各种大型集会活动,凡属本规定适用范围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进行。
(一)填写审批单。大型集会活动前,由主办单位负责人负责填写《铁岭师专开展大型集会活动审批单》,如活动使用A、B报告厅只需填写《报告厅使用审批单》及应急预案。审批单要填写组织部门、负责人、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数、应急预案名称等。同时制定集会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责任人、应急处置办法和报告流程以及落实人员疏散、消防、救护、突发事件处置等措施。
(二)校领导审批。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前两天,由集会组织部门负责人将《铁岭师专开展大型集会活动审批单》(一式两份,并附应急预案)报分管校级领导审批,其中集会人数在200—1000人的由承办部门的分管校级领导批准,超过1000人的由校长批准。
(三)颁发许可证。大型集会活动前,集会组织部门负责人,将校级领导批准的审批单(一式两份)及应急预案(盖章)报送保卫处。(报告厅使用审批单一式一份,交到学生处即可)保卫处负责把其中一份审批单报主管保卫的校级领导,另一份由保卫处备案(特大型活动由保卫处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公安机关),同时由保卫处颁发许可证,主办大型集会活动的单位获得许可证后方可举行大型集会。
六、安全措施
(一)学校各类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领导负责制。
(二)经批准举办的大型集会活动,主办单位及负责人要切实保证场地建筑物和设施安全,要认真检查消防、照明、广播和卫生设备是否齐全有效,通道标志是否明显,出入口是否畅通,且入场人数不得超过场地核定容量。
(三)举办室内大型集会活动时,必须把所有疏散门打开,并保证安全通道通畅,同时明确紧急情况下人员撤离的通道分配。
(四)组织大型集会活动时,有条件的要在活动开始前,对参加集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示。
(五)大型集会活动结束后,要有秩序地组织退场。一旦在活动中遇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立即终止活动并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六)要建立高效敏捷的现场指挥系统,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服务,必要时请保卫人员在活动场地进行治安巡逻和督导。
(七)保卫处要对校内举行的各种大型集会进行监督和检查,每次大型集会活动前,保卫处要指派一名处长或副处长,对集会活动的所有安全设施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要求集会主办单位的负责人立即整改,同时,在集会活动过程中,要把校卫队人员分配到各个通道和疏散通道,全程参与,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负责组织人员安全有序撤离,切实保证人员安全。
(八)校内各部门在校园内举办各种大型集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举行,凡未经批准或未取得许可证而举办的校内各种大型集会,要追究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七、组织领导
组 长:徐兆东 钟世新
常务副组长:赵 凯
副 组 长:王智勇 伊宏伟 刘 辉 蔡 田 曹丽萍
方 鹏 韩 军
成 员:各中层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主 任:张延平
副 主 任:代玉程 常 超
成员:保卫处全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