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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6-09-29 23:34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学生安全的通知》(辽教电[2016]4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内容的各种安全稳定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目的

全面排查和整治校内存在的各种安全稳定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和财产、人身安全的重大责任事故,为师生员工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排查整治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做好全校及各部门的防火、防盗、防爆、防电、防汛、防震、防诈骗、防邪教、防传销、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意外、防传染病流行、防突发群体性事件、防群体性上访、防发生治安案件、防发生刑事案件及规范校园小额信贷等工作。

三、排查整治时间

1.自查自改阶段(5月16日——5月31日):各部门对本部门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稳定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凡在大排查中发现安全稳定工作隐患的,由部门自行整改,部门无力整改的,将安全稳定隐患情况及排查结果和整改情况以电子档(tlsz_021@163.com)和纸档(负责人签字、盖章)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

2.学校检查阶段(6月1日——6月15日),学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部门、各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进行总排查,并将检查和排查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反馈给各部门、各学院。

3.总结整改阶段(6月16日——6月30日),学校将对各部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四、排查整治内容

1.排查各部门应该设立的各种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设情况。

2.排查部门开展的各种安全教育、管理、检查、整改的原始档案的建档情况。

3.排查各部门分管的楼内的安全制度、安全警示、安全教育的宣传展板和校园橱窗的安全常识宣传等情况。

4.排查由各部门分管的各实验室、实训室、药品室、保密室、档案室、计算机室、舞蹈室、仓库等重要房间内的安全设施情况及管理制度、安全警示、安全负责人的名签的张贴宣传情况。

5.排查分管建筑物内的消防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闭门器、防火卷帘门等各种消防设施的配备及运行情况,所有消防设施安全责任人名签情况。

6.排查学校网站、校报、学术刊物和部门负责的宣传橱窗、宣传展版、内部刊物以及部门组织的学术报告、各类讲座、各种集会、课堂教学、大学生社团等遵守意识形态安全规定情况。

7.排查分管部门人员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电线、乱扔烟头等违规行为及分管使用的各种建筑物内外的砖瓦脱落、电线裸露等安全隐患。

8.排查所属师生员工中存在的安全稳定隐患。

9.排查校园内各种体育设施、建筑设施和生活设施的安全隐患。

10.统计各部门分管楼内的消防器材数据并排查部门存在的其它各种安全隐患。

五、排查整治分工

1.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情况由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2.行政楼消防设施及其它安全隐患(包括会议室、档案室)由校务办公室负责。

3.行政楼内各办公室由本部门负责。

4.报告厅由学生处负责。

5.体育馆由体育学院负责。

6.对外交流中心由外语学院负责。

7.实训中心由工学院负责。

8.食堂、超市、浴池、物业办公室由后勤处负责。

9.图书馆楼由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现代教育中心、思政部及相关学院分别负责。

10.公寓楼由学生处总负责,各学院具体负责。

11.南北大门警卫室由保卫处负责。

12.幼儿园由幼儿园负责。

13.教学楼由本学院负责。

14.校园内体育设施由体育学院负责。

15.校园中的井盖、栅栏、砖瓦脱落、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由后勤处负责。

16.后勤处办公楼由后勤处、卫生保健所负责。

17.校园周边环境由保卫处负责。

六、排查整治要求

1.各部门、各学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由部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

2.各部门要成立自检自改和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排查整改。

3.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按照要求上报排查整改报告和消防器材统计表。数据必须做到详实准确。

4.各部门、各学院对所属师生员工加强安全教育,爱护学校消防器材和公共财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七、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兆东(党委书记)

钟世新(校长)

常务副组长:赵凯(纪委书记)

副 组 长:王智勇(党委副书记)

伊宏伟(副校长)

刘 辉(副校长)

蔡 田(副校长)

曹丽萍(副校长)

方 鹏(校长助理、宣传部长)

韩 军(组织部长)

成员:张延平(保卫处处长)

代玉程(保卫处副处长)

常 超(保卫处副处长)

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下设工作办公室

主任:张延平(保卫处处长)

副 主 任:代玉程(保卫处副处长)

常 超(保卫处副处长)

成 员:马飞(保卫处一科科长)

李建德(保卫处二科科长)

尹群(保卫处三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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