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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7-03-10 15:52   保卫处

各部门:

按照《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示精神,省、市各级相关文件要求,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全面排查和清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和安全责任事故,为师生员工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时间安排

1、自查自改阶段(3月13日——3月19日),各部门对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问题进行自查整改,3月20日上午9点前将自查整改情况以报告形式上报保卫处(主要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电子档发送至保卫处邮箱(tlsz_021@163.com)。

2、学校检查阶段(3月20日——3月26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安全隐患进行总排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部门,同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

3、总结整改阶段(3月27日——3月31日),学校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和总结。

三、主要检查内容

1.检查各部门应该设立的各种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设情况。

2.检查部门开展的各种安全教育、管理、检查、整改的原始档案的建档情况。

3.检查各部门分管的楼内的安全制度、安全警示、安全教育的宣传展板和校园橱窗的安全常识宣传等情况。

4.检查由各部门分管的各实验室、实训室、药品室、保密室、档案室、计算机室、舞蹈室、仓库等重要房间内的安全设施情况及管理制度、安全警示、安全负责人的名签的张贴宣传情况。

5.检查分管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的配备及运行情况,所有消防设施安全责任人名签情况。

6.检查学校网站、校报、学术刊物和部门负责的宣传橱窗、宣传展版、内部刊物以及部门组织的学术报告、各类讲座、各种集会、课堂教学、大学生社团等遵守意识形态安全规定情况。

7.检查分管部门人员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电线、乱扔烟头等违规行为及分管使用的各种建筑物内外的砖瓦脱落、电线裸露等安全隐患。

8.检查校园内各种体育设施、建筑设施和生活设施的安全隐患。

9.检查各部门分管楼内的其它各种安全隐患。

六、安全检查责任分工

1.网络中心负责网络安全。

2.行政楼公共部分消防设施及其它安全隐患(包括会议室、档案室)由校务办公室负责。

3.行政楼内各办公室由本部门负责。

4.报告厅由学生处负责。

5.体育馆由体育学院负责。

6.对外交流中心由外语学院负责。

7.实训中心由工学院负责。

8.食堂、超市、浴池、物业办公室由后勤处负责。

9.图书馆楼由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现代教育中心、思政部及相关学院分别负责。

10.公寓楼由学生处总负责,各学院具体负责。

11.南北大门警卫室由保卫处负责。

12.幼儿园由幼儿园负责。

13.教学楼由本学院负责。

14.校园内体育设施由体育学院负责。

15.校园中的井盖、栅栏、砖瓦脱落、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由后勤处负责。

16.后勤处办公楼由后勤处、卫生保健所负责。

17.菜鸟驿站由管理学院负责。

18.校园周边环境由保卫处负责。

七、检查要求

1.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由部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

2.各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不能独立完成整改的,请各部门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保卫处及相关部门。

3.各部门对所属师生员工加强安全教育,爱护学校消防器材和公共财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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